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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地方不能設置防火卷簾
- 作者:錦宏防火門窗
- 發布時間:2024-05-11 09:4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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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地方不能設置防火卷簾?
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:這些地方不應設置防火卷簾,以保證人員的安全疏散。
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:不應設置防火卷簾,而應采用乙級防火門。
中庭防火分區處:通常采用防火卷簾進行分隔,但在某些情況下,如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建筑,防火墻、防火隔墻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墻、防火卷簾等替代。
甲、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:不應開設門、窗、洞口,也不應設置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。
丙、丁、戊類倉庫:如需在防火分區開口,可采用甲級防火門、防火卷簾等,但開口部位的寬度和高度應控制在一定范圍內。
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建筑:防火墻、防火隔墻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墻、防火卷簾等替代。
防煙前室、疏散樓梯(間)、避難層、避難走道等室內安全區域:不得設置防火卷簾和防火玻璃隔墻,應采用實體墻分隔。
- 疏散走道隔墻:不得采用防火卷簾,以確保疏散通道的固定和安全。
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:居住部分與商業服務網點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 且無門、窗、洞口的防火隔墻和 1.50h 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。
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時: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 且無門、窗、洞口的防火隔墻和 1.50h 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;當為高層建筑時,應采用無門、窗、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 2.00h 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具體的設置要求可能因地區、建筑類型和相關法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在實際設計和建設中,應根據當地的消防規范和建筑設計要求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決策。同時,確保防火卷簾的設置符合相關的功能要求和安全標準,以保障建筑物的防火安全。如果你對特定場所的防火設計有更詳細的問題,建議咨詢當地的消防部門或專業的建筑設計機構,以獲取準確的建議和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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